魏陵渊。

APH/全职/印度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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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爱丽舍】吸血鬼与坟墓(二)

第一章

本章有奥X法娘提及,不适慎。

————

身材修长、优雅美丽的金发法国女人倚在我面前的榻椅上,还穿着睡衣,慵懒得像一只猫。她抬了抬露在碎花长睡裙衣袖外一截白皙的手腕,示意我从旁边的柜子上拿起一个水晶烟灰缸递给她,然后背对着我,点起一支女士香烟,把它插在黑色的加长烟嘴上。
这是我第二次走进这间装饰得像凡尔赛宫的客厅,同女主人弗朗索瓦丝——

“——抱歉,你现在还姓波诺弗瓦吗?” 我说,抬起压在翻开的笔记本上的手。
“就写波诺弗瓦吧。公众人物随意更改姓名的下场会是一文不名。”弗朗索瓦丝毫不在意地回答我说,“尽管我现在在签名时会加上一个字母E——波诺弗瓦-埃德尔斯坦,这个复姓听上去还可以吧?你要不要来一根?还是老样子,写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抽根烟,嗯,弗朗吉?”
她在递给我小羊皮包裹的烟盒时,我能清晰地看到她手上的戒指,设计乏味的戒托全靠上面这颗色泽优良的蓝宝石来拯救它。
“不用了。你的女烟一点味道也没有,我不如去吸蚊香。”我用比这戒指的设计还要干巴巴的声音回答她。在走进弗朗索瓦丝的公寓之前,我站在门外一连用力抽了好几根烟,试图提前扼杀在接下来漫长的几个小时的访谈中可能让我精神涣散的烟瘾,最后的结果是触发了走廊上的烟雾报警器,差一点一泼凉水就要兜头浇在我的脑袋而非弗朗索瓦丝家门前的地毯上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烟瘾问题解决了,但我仍然心绪不佳。因为我的姐姐,面前这个法国女人从打开门开始先使劲嘲笑了我一番。尽管我已经35岁了,她还是有办法从她秀发柔顺的漂亮脑袋里挖出她弟弟15岁时干的蠢事来笑话我。
“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开始聊你的事,比如这个难看至极的戒指?”深吸了一口气,我将脚毫不客气地搁上弗朗索瓦丝家的女佣擦得一尘不染的茶几,从而让腿上的笔记本获得了更大的书写空间,同时不耐烦地用握着笔的手叩了叩纸面。

“不要这么急躁,亲爱的,要知道我和你一样希望这个采访快点结束,我三点还要去趟健身房。”话虽如此,她仍然不疾不徐地说着,伸出三根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自己鬓边的发丝,但没有回忆太久。而我借此机会摁下了录音机的开关,把它扔在了我的脚边,“戒指吗?噢…当然,是罗德送我的。样子是老了点,但他说这是他们家族祖传的结婚戒指。你去搜搜,说不定能发现他继承了什么子爵或者男爵的爵位。不过我是一点不在乎,我只庆幸如果他说的是真的的话,我和他妈妈的手指尺寸差不多。不过我还以为你不需要问呢。显而易见,你见证了一切。”

“我可没看出来有什么显而易见。难道他向你求婚的时候我在旁边倒酒吗?”我说,“不过感谢你的建议,我会去搜一搜,毕竟你的粉丝可能不会在乎埃德尔斯坦是谁,只在乎你成了男爵夫人。”

“弗朗吉,我和罗德第一次见面时你当然在场。你忘了吗,好弟弟?——那次瑞士的冬季旅行,我们订的山间小屋的旅店,晚上我们在客厅里听他弹琴来着?”弗朗索瓦丝说。

“见鬼。你也知道那是你们第一次见面,难道你妄想我就写你们从此一见钟情然后走向幸福的婚姻殿堂吗?你得给我些素材,我才能替你发挥想象力。”

“有什么不自然的地方吗?轰轰烈烈的怦然心动——这就是爱情最本质的样子。”她不以为然,“更何况应该不需要我来提醒你,你告诉我你决定和那个德国男演员结婚的时候,你们也只不过认识了三个月。”

弗朗索瓦丝就这样敏锐地、不带一丝感情地戳穿了我。如果这是一场17世纪的决斗,那么她此刻必定就像那位大名鼎鼎的莫旁小姐一样一剑在我的胸口绣上了血色的玫瑰花。我定了定神,咬着牙回答她。

“是的。所以你也看见了,一见钟情并不是读者喜欢的故事题材。和我说说你们打算怎么操办婚礼,蜜月旅行定在哪里吧。”

“你的问题太多了。轮到我提问了。”弗朗索瓦丝作势朝我的额角开了一枪,然后把虚假的手枪举到她涂着口红的唇边,呵了一口气,“从我给你打开门那一刻起我就想问了,弗朗吉,你的脸怎么回事。”

 我本能地拨弄了一下头发,试图盖住那还没有消去的大块淤青。来的时候一路上我都戴着帽子,但现在它被安静地放在了我手边。

“没事,我撞书柜上了。”我若无其事地说。毕竟这也不算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但弗朗索瓦丝微微眯起了眼睛。

“你可不要告诉我,你现在除了戒烟失败以外,还新染上了酗酒。”女人敏锐的直觉再一次从她身上朝我呼啸而来,“我猜和路德维希有关,你说呢?”

我的目光试图看向别处。但弗朗索瓦丝猛地坐直身子,一把抓过茶几上的录音机关掉,然后随手丢在了远处的羊毛地毯上。我盯着没写几行字的笔记本,不得不把它合上了。

“好吧。反正,你也不会回答我的任何问题了。——我们打了一架,就是这样。”

“理由呢?”弗朗索瓦丝挑了挑眉,“他回家的时候,你的小情人没来得及翻窗逃跑?”

“别开玩笑。这种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了。我只是和他略微讨论了一下他未来的发展问题。说真的,我不介意养他一辈子,但他总不能一辈子只停步于履历上最光彩的就是演过一集《犯罪现场》吧?你知道的,弗朗丝,你也是个女演员。”

“你不信赖他,你觉得他的演艺寿命快到了,这有点悲观——”

“——相反,我是太信赖他了,信赖到不忍看他抱着自己的才华在社区剧院演《安妮日记》的地步!”我很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又一次激动了起来,声音抬高了一个八度,“他变得越来越不像他,我再也提不起兴趣去看他的戏了,这和我第一次在舞台上见到的他根本不一样!”

我停了下来,剧烈地喘着粗气。弗朗索瓦丝把手中的烟摁灭在了烟灰缸里,换了一个姿势坐起身来,静静地看着我。

“你介意我现在开始发表评论了吗?”她开口问道。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

“不,你没有。你还没有认真地剖析过……你自己是怎么想的。——而这本来是你身为一个作家应该最擅长干的事。”弗朗索瓦丝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她告诉了我冰箱里有柠檬水,而我从她的冰箱里拖出了一瓶苹果酒。在我满厨房寻找一个尺寸最大的杯子时,她转身进了自己的卧房。

“你在干什么?”我说,一边为我自己倒上第二杯酒。

“我找到了一本有意思的书:《北方》,作者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我呛了一下,猛地转过身去。弗朗索瓦丝正坐在原来的位置,手里拿着一本书冲我趾高气昂地晃了晃。“看,扉页还有作者亲笔签名呢。”

我震惊地瞪着她,没有说话。弗朗索瓦丝满不在乎地翻开其中一页,这一页上插着书签,我很惊讶她居然还会有时间去读剧本以外的写着字的东西。

“人们——评论家和大众都说,这简直是你的自传体小说。我赞同了,因为男主人公真的有一个姐姐。虽然她出场次数不多,但我还是坚持每晚睡前看上两页,最近正好看到男主角和他的伴侣相爱后的部分。听说这是全书的高潮段落。要来一起读一读吗?”

弗朗索瓦丝像水芹样纤长细嫩的手指拈起书页,我紧张地几乎想一个箭步扑上前去,把书从她手中夺下来。但我的脚像是被这实木地板给吸住了一样,逼迫我直愣愣地立在原地,听弗朗索瓦丝用性感撩人的声线朗读我自己五年前写的作品。

“我看看,唔,在这里——他和恋人,这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决定远离一切他们熟悉的地方,跑到无人问津之地,从这里开始:‘我和路易在北方森林里某个不起眼的废弃矿坑旁找到了重回伊甸园的入口。矿坑直通着地下湖,有了积水。如果你从岸边掐下一根树枝,再找到一根细铁丝(这种东西在矿场里应有尽有),那么你可以很轻易地坐在湖边惬意地钓起鱼来。我从小听见的民间故事里常常提起这种矿坑里生活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大鱼,它们是矿工口耳相传中的利维坦。因此当路易问我是否要一起去湖里游泳时,我表露出了明显的犹豫。’”

“‘如果我不和你一起去,你会嘲笑我吗?’我谨慎地发问。”

“‘我会一直在水里牵着你的手。’路易回答说。”

“‘没有亲自去见过矿坑的人可能永远也无法想象到,那个因塌陷而形成的湖泊清澈见底,宛如矿脉里最大的水晶。透过被风揉碎了的水面,我能够直看到湖水最深处生着扭动的水草,它们究竟有多长?五米?十米?二十米?总而言之,蛇发女妖的青丝有多长,它们就有多长。有那么多的水草纠结盘缠着,在水流的推动下活了过来,像是过去溺死在这的人不甘心将手臂伸向天空的鬼影。我打了个寒战,后悔脱了衣服下到这样冰冷的水中。’”

“‘如果不是路易有办法让我温暖回来。他在湖底第一次亲吻我,拥抱着我同我踩着水浮上水面。我们浑身湿淋淋地躺在岸边的草叶上做爱,像两条离群的人鱼,腿扭曲在一起和对方纠缠。他吻走我被打湿的鬓发上淌落的水珠,我哀求他用他的热情让我重新暖和起来。最后我们在矿工们遗弃的小屋中寻找到剩下的木柴和一条脏兮兮的破毯子。我们就一起裹着那条有怪味的毯子,坐在点燃的炉火边一面取暖,一面伴随着火舌跳动的节奏继续接吻。’”

读到这里,弗朗索瓦丝“啪”地一声合上书。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真庆幸你和路德维希没有在度蜜月时溺水而死。”她最终如此评价道。

我耸了耸肩,抓着剩余最后一点苹果酒的瓶子摸回了我自己的那张沙发上。

“当然——是假的。”我神智不清地试图回答她的问题,“是你们所有人以为这是自传,我从来没有说过——是海滩。你知道马尔代夫有那种专门出租给新婚夫妇的小岛吗,我真的订了一个,坐快艇到岛上之后,全世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否则你以为,我是怎么在度了一个月的婚假后,带着新书稿回来哄我的责编开心的?”

弗朗索瓦丝咂咂嘴。“这就是我想说的。”

“我没听明白——”

“变化的可不止是路德维希,弗朗吉。你有没有意识到你自己从某个时候开始,也失去了加工你的生活的能力?要我说,现在的你可绝对不会再为流落荒岛一个月的经历编造重回伊甸园的外表了,也更不可能,(她猛地把小说翻回最开头)更不可能在全书的最开始写下什么‘献给路易,献给同我许下神圣的诺言的缪斯’这种让人感觉你的得意要从纸面上溢出来的话了。”

“你该想想是什么东西磨灭了你和路德维希,你们俩共同的热情。”弗朗索瓦丝最后以这样一句话来结尾。

“是时间。”我翕动了一下嘴唇,有气无力。

“时间能焚烧一切,但熄灭不了爱情。”她说。

“好吧,那就是因为——我和他都是个混蛋,我们俩都是。”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你不清楚,弗朗丝,你不清楚这五年来具体发生了什么。就像我也永远不会知道,你和罗德里赫·埃德尔斯坦到底经历了什么一样。”

我的姐姐沉默了片刻。

“告诉我你们打架之后有没有好好谈过。”

“没有。”我一摊手,“我让他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他从那之后就真的没有回过家。我给他发信息,告诉他家门的钥匙就放在老地方信箱里,没有挪过位置,想回来随时可以回来。但这条消息的状态是已读未回。”

“——真该死,弗朗西斯。你是高中生吗?”弗朗索瓦丝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你是不是一会还得找台电脑去看他的facebook账号,好看看他是不是把感情状况改为了单身或者干脆丧偶?该死的,你怎么会以为他会在把你打成一个夏天出门必须戴帽子的人之后还会主动回来?你说多少话,为他再写上一部长篇小说,都抵不过你去找他,让他亲眼看到你的左手无名指上还戴着你们的戒指可靠!”她指着我的手,我从进门以来开始就暴露在她眼皮子底下的手,和我手上无处掩藏的戒指。

“你冷静点。”我说,弗朗索瓦丝就像我一样,一旦激动地说起话来就难以停止,“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幼稚,如果我能找得到他的话,我哪怕推了和你约好的访谈也要去见他。问题在于我不知道他在哪。”

“我知道。”她捂住胸口,平息了一下呼吸。却让我反倒坐不住了。

 

TBC.



*《犯罪现场》是个德国长青剧,长到有个梗说是德国所有的演员都至少演过一次它。


「献给我的缪斯鸢尾盆栽,我早就算计好要在弗朗西斯的书里用她提出的艺术感极强的画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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