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陵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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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魏琛生贺/魏/黄】时间旅人

#本文配有插图,欢迎搜索#魏风凛凛 tag食用。

#祝魏琛生日快乐!!!!



年幼的骑士梦想着遇见他的王,却和预想中不太一样。王不是开疆扩土平定四方的明君,而是一个风尘仆仆穷困潦倒的老术士。

小骑士随着一支商队来到西国的都城,商队里除了人,便是颈上系着铃铛沉默不语的骆驼。没有货物,因为人,正是这商队所运送的货物。

商队停停走走,沿路在各个城市买下天真美丽的曼妙少女,教以歌舞弹唱,打扮的精致华贵,本质上就像给商店里的糖果包上令人眼花缭乱的包装纸。然而小骑士是个例外,他虽是个孩子,却手脚麻利三两下爬上对他来说过高的篷车,仰起头,声线里丝毫没有幼童应有的胆怯,而是满满的自信:

“喂!带我也走吧!”

车夫用鞭子没好气地驱赶他:“滚下去,小鬼!多一张嘴吃饭,要你跟着干什么!”

而他顽强用手扒着车沿,低头躲过直朝面门而来的凌厉鞭风:“冒险!我是个骑士,要游历四方,征战八荒!”

实际上这小孩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罢了,连这怪腔怪调的说辞多半也是从哪儿的吟游诗人口里偷学来的。商队老板撩开车帘探头出来,眼瞧见这孩子眼中隐约透露一丝冰蓝的寒光,思忖着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便留下了他。

小骑士就这么来到了西国。他在刚到都城的当天晚上,就悄悄溜走,离开了商队。

机灵如他,听的游侠故事多了,自然对劫匪呀,干地下生意的人呀都不陌生,怎会由得自己任人摆布,被当作驼马一般任意贩卖。因他是主动凑上来的,那帮人对他警戒心并不高,不像对沿路买来的女子一般,用碗口粗的铁链拴在脚部。他很轻易便趁着夜幕,融入了繁华下暗流涌动的不夜城。

他的王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漆黑幽深的小巷子中,有浓妆艳抹的女郎潜伏在暗处,也有低矮潮湿的古老商店,将泡在罐子中的眼球,抑或一节干枯的手臂摆在橱窗中的软垫上售卖。小骑士误入这黑暗的领地,感觉来对了地方,他感觉正义似乎在召唤他,让他把文明世界的阳光带进这暗无天日的秘密街区。

哪怕他手中压根没有剑,身后从来没有马,他也仍然想做一个好人,最纯粹的那种。

他踮起脚向一家店门框上挂着的蝙蝠张望时,身后有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他不耐烦地回头一看,是一只白骨手,一丝肉都没有,更加没有热度。活脱脱就是在地下沉睡多年的冰冷尸体之手。

“哇!”小骑士很不符合勇敢精神地大叫一声。那只骨手不耐烦地捅了他一下,随后从更上方传来一个人类的声音:

“闭嘴,别他妈瞎叫。你家大人在哪,赶紧让他领你回去。”

原来那骨手是一支法杖的顶端。而声音的主人,小骑士定睛抬头向上一看,是一个一脸胡茬,邋遢的斗篷男子,浑身散发出不知多少天没洗澡的酸臭味。

既然是人,他的骑士精神便又回来了,鼓励着他十分不服气地与那人顶嘴:“轮得到你多嘴了老鬼!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是你家后院吗!”

“嚯,不错,年轻人有志气!那老夫可就走了啊。”男人甩下这一句话,还真就扭头便走。走出没几步,四周巷陌里的寂静突然被打破了一般,有威压感从四面八方极明显地涌来,让他打了个寒噤,赶紧小跑几步上前,拽住男人沾满五颜六色粉末的袖口。

“哎!哎!老鬼,别忙着走啊!”

说来也怪,一到男人身边,那股被窥伺的感觉就奇迹般的消失了。男人斜睨他一眼,嘴唇弯起夸张的弧度:“哟,这怎么就来了,刚不挺神气的吗?”

自知理亏,小骑士没接话,只是瞪着一双大眼。男人目光扫过他脏兮兮的粗布衣服,内心里已经大略明了了个七八分,也不委婉,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有家回吗,小子?”

“没有!我天为被,地为床,四海为家!”

“哪学来的这么多骚话。那你有名字没有?”

“当然有!你听好了啊,我叫黄少天!”这句话掷地有声。黄少天颇为自豪地挺起胸,“你注意了注意了,迟早有一天我让这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时候再要和我搭上话可得交钱了啊!”

男人也给逗乐了:“个没见多高志气可还不小,成,让我也见识见识。跟不跟我走?”

“跟你走?你是谁啊?跟你走有什么好处?谁知道你会不会把我给卖了啊?你看着也就跟——”

“我嘛。”男人从鼻子里嗤笑一声,半弯下腰,凑近了黄少天的脸,“和你说了你可别吓尿裤子,老子是世界上有史以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最厉害的术士!”

老鬼真名魏琛,在大路上的一家药材店租了个阁楼过活。店主常年出行四方,寻找各类稀奇古怪的原材料,实在无暇看店,就把这铺面的生意交给了魏琛。虽然看店不给工资,但作为回报,不收房租钱,还免费给了魏琛一间地下室使用。黄少天来之后,狭窄的阁楼又添了一张破木床,坐上去就和摇篮一样摇的吱嘎作响。除此之外,阁楼里边就只有一个大柜子,和一张四面有嵌板可以拉起来的老式床——那是魏琛睡觉的地方。

魏琛的生活相当不规律,这是黄少天和他待在一起两个月之后得出的结论。他有时候整宿不睡,在地下室锁上门一个人不知捣鼓些什么;有时候日上三竿起床,慢悠悠地下楼去街上闲晃一阵。

总之,他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哪怕一根头发丝能透露出来,他和所谓全世界最厉害的术士之间的半点关系。

药材店老板中途回来过一次,看黄少天的表情就像是他是魏琛不知和哪个女人之间风流债的产物。毕竟,两张东方面孔,在这西国的都城中,实在罕见。

“哦!这是我徒弟,外面路上捡回来的。”魏琛大力拍拍黄少天的肩,解释道。

“哎!谁是你徒弟啊!你教过我什么啊!”黄少天立刻跳起反驳。

说是徒弟,这话确实是不准确的。在黄少天的教育方面,魏琛就问过一句话:“你想去学校吗?”得知他内心潜藏着的骑士理想后,大手一挥,把人丢进了剑术学校。

这学校教些最基本的读写与算术,主课仍然是武力方面。这里的老师们对魔法嗤之以鼻,一说起来,都是一脸不屑。

“都这时代了,哪还有真正的魔法,留下来的都是江湖骗子,骗小孩的把戏儿罢了!”

然而黄少天打从心底并不这么认为,毕竟,魏琛真是有那么两下子。他见过他,将黄澄澄的大金块轻轻一点,转瞬间变为一打圆润的金币。也见过他随意打个响指,水流随即涌出,浇灭锅底窜起的火苗。

也只有这种时候,黄少天会有那么点相信,自个跟着的这个生活作风邋遢的男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术士。

魏琛乍看见黄少天时,眼里只有一个贼头贼脑的小鬼,天不怕地不怕地闯进正常人都匆匆路过的暗黑小巷。这地方长期出现在吓唬小孩乖乖听话的睡前故事中,因此这胆大包天的初生牛犊一定是个异邦人。再细细一瞧,这小鬼还生着东方面孔,实在罕见。这让魏琛有了点兴趣,跟在后边不远处,尾随着这小鬼一路逛逛,停停。

最后由于一路上跟着的不怀好意者实在太多,他总算忍不住出了手——那支多年来他最忠实的旅伴,死亡之手。

会突然起意,收留下这小子,也不过是看他那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儿,觉得有趣的同时,也感觉到那算个可塑之才。

毕竟这世界从不缺庸庸碌碌埋头过完一生的人,却相当缺少敢大声说出自个理想的人。

年轻时,魏琛也是个刺头。在家中的地下室里偶然翻捡到一本初级术士咒语,从此踏上不走科班自学成才的路,拿着仅存的积蓄,兜兜转转来到这西国。

在书本所描绘的世界中,西国是术士的圣地。全世界的术士都向往着到这来学习,显然这课本有些过时了,因为书中那处知识的圣地,如今连断壁残垣都没剩下,旧址早已挪作他用,成了一条生意不咸不淡的商店街。魏琛在其中选了租金最便宜的一间作为今后的落脚点。店主猜到他是来干什么,但没多过问,睁只眼闭只眼随他去。在这家药材店的地下室里,魏琛捣鼓出了自个的武器,原料是新鲜的死人骨头,他管它叫死亡之手。

虽然时光荏苒,这座城市里仍有不少自称术士为人排忧解难的人,多半都是些会几手三脚猫功夫的沽名钓誉之徒。魏琛虽然不乐意和这帮人为伍,但迫于生计,也不得不和他们保持来往,时间久了,也混出些名堂,能使唤些人帮着做点琐事。

但魏琛的心里,始终是有那么点儿憋屈的。有些话,总得说给志同道合的人听才有意义,就像好钢得用在刀刃上。找不到那人,就得一直憋着。

最后总算让他给找到一个,个头还不到他胸口,却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说未来要行侠仗义提剑走四方的小鬼。

“你不是要仗剑走天涯吗,黄小子?走啊!”

一如往常的一个早上,魏琛冷不丁抛出一句话。黄少天一愣,眉毛一挑,兴奋的神情就差要溢出来。

“哟魏老大!你总算开窍啦!终于懂得让本剑圣继续窝在这个破药店里是屈才了对吧!你说我们去哪,我这就收拾东西啊,你可别一个人自己先开溜,不然我追你没完啊……!”

“哪那么多屁话,赶紧滚,不然老子先收拾了你这张嘴!”魏琛怒目而视,黄少天和脚底抹油一般转瞬间不见了踪影。

是时候了。他想。

他俩大概就算是时间的旅人,行走在不欢迎他们的时代,发愁什么相依为命啊,有伴就不错了。

当历史变成了传说,传说又变成了神话。也许鬼知道多少年后,苍茫大地上也能流传着一个老术士和一个小骑士的史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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